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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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495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消旋麻黄素;异黄樟素;黄樟素;伪麻黄素;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麻黄浸膏;麦角新碱;麦角胺;甲基麻黄素; N-乙酰邻氨基苯酸;胡椒醛;麦角酸;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1-苯基-2-丙酮;黄樟油;麻黄素;去甲麻黄素;N-苯乙基-4-哌啶酮;麻黄素类物质;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麻黄浸膏粉;邻氨基苯甲酸;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层级和部门:省级药监部门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生产**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
3、企业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4、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场所平面布置图
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6、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9、承诺书
10、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