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清扫服务;城市道路冲洗服务;城市积雪清理服务;城市垃圾运输服务;城市垃圾中转服务;城市泔水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城市垃圾分类服务;城市垃圾焚烧服务;城市垃圾填埋服务;城市垃圾堆肥服务;城市废弃食用油处理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城市排泄物清运服务;城市排泄物收集处理服务;城市生活有机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道路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建筑和交通废物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桥梁、轨道拆除后垃圾综合利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海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办理
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层级和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1、银行资信证明
2、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
3、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
4、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地(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5、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