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CDMA手持机;冷冻箱(柜);热敏打印机;CDMA手持机;电子产品;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冷藏箱(柜);滚筒式洗衣机;网络电话机;与计算机联机工作或利用云打印平台,将数字信息转换成文字和图像并以硬拷贝形式输出的设备;冷藏冷冻箱(柜);监视器;电话单机;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喷墨复印机;平板电脑;传真机;以复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张/分钟);3G手持机;移动电视接收终端;废弃电器;燃气热水器;手持式的,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波发送或接收两地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数据的设备;等离子电视机;用各种不同成像过程产生原稿复印品的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液晶监视器;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监视器;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由显示器件为核心组成的图像输出设备(不含高频头);一拖多空调器;背投电视机;4G手持机;OLED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洗衣机;特种电话机;掌上电脑;搅拌式洗衣机;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制冷量在 14000W及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波轮式洗衣机;通信中实现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的用户设备;打印机;IP电话机;GSM手持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将电能转换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产生一定温度的器具(容量≤500 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 升);深型吸排油烟机;脱水机;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干衣量≤10 公斤);针式打印机;PSTN普通电话机;吸油烟机;小灵通;储水式电热水器;以传真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快热式电热水器;静电复印机;空气调节器;复印机;以打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电冰箱;欧式塔型吸排油烟机、侧吸式吸排油烟机;电热水器;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电视机;对废旧物资的简单、初级加工(如拆卸或加工处理成可直接生产的原材料)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海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办理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批层级和部门: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海口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的证明材料
4、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证明材料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处理设施地址;
(三)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
(四)主要处理设施、设备及运行参数;
(五)处理能力;
(六)有效期限;
(七)颁发日期和证书编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定。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