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对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实行准入制度,授权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规定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条件,包括车辆、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二、申请条件
1. 车辆条件:
(1) 申请人需拥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这些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2) 车辆需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
2. 人员条件:
(1) 申请人需拥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2) 驾驶人员需满足相关法规对年龄、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的要求。
3. 管理制度:
(1) 申请人需具备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4. 经营场所:
(1) 申请人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三、申请材料
1. 基本申请材料: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车辆相关材料: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原件1份)。
3. 人员相关材料: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管理制度材料: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地方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办公场所和设施证明、车辆信息清单、聘用或拟聘用的技术、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等材料。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海南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3. 受理与审核:
受理:1个工作日。
审核:1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20个工作日(用于详细审核和可能的现场核查)。
审批:2个工作日。
办结:1个工作日。
4. 领取证件:审核通过后,领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五、常见问题
Q1、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对驾驶员有哪些要求?
A1、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此外,驾驶员还需满足年龄、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要求。具体要求请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当地政策。
Q2、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2、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投资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车辆经营权证明、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制度文本等。具体材料清单请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当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