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
(七)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二、海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固定工作场所,实验室、档案室等场所的面积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满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甲级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申请乙级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三、海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熟悉相关法律、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海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仪器设备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三)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五、法律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理联系电话:19943344499(同微)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