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的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该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
《海南省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单位名单及科普影视作品核定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单位名单及科普影视作品的核定标准和管理流程。
二、海南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的总体要求
(1) 影视作品需符合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
(2) 影视作品应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三、海南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的具体条件
(1) 内容要求
1. 影视作品内容应围绕科学技术普及,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原理、科学发现、科学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2. 影视作品应具有科学性和教育性,能够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和认识水平。
(2) 形式要求
1. 影视作品应为正规渠道引进的合法版权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 影视作品应适合在公众场合播放,如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普场所。
(3) 投入要求
1. 影视作品应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确保其在海南省内的科普活动中得到充分利用。
2. 影视作品应与海南省的科普工作相结合,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
四、海南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的认定程序
(1) 科普单位或相关机构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提交影视作品认定申请,包括影视作品的相关资料、版权证明等。
(2)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海关等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将影视作品纳入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范围,并颁发相应的认定证书。
五、海南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的认定常见问题
Q1、影视作品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A1、影视作品内容应围绕科学技术普及,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原理、科学发现、科学应用等方面的内容。需确保影视作品具有科学性和教育性,能够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和认识水平。
Q2、影视作品的实际利用?
A2、享受科普进口税收政策的影视作品应在海南省内的科普活动中得到实际利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充分利用,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政策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