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简称TS认证,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一种行政许可。该许可证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单位,确保这些单位具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的能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市场监管总局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等进行了修订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和发证等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锅炉:如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
2、压力容器:如盛装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设备,包括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如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
4、电梯:如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如升降机、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如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等。
7、大型游乐设施:如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4、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需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手册等。
2、受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签署受理意见。
3、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在受理后准备相关工作。
4、鉴定评审:申请单位需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评审机构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5、审批与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评审报告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特种设备制造领域的重要行政许可制度,其对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推动行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