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海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这一法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为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定并发布,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主题、内容合法有效:
1.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
2.提交的应急预案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完整齐全: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完整,符合备案部门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
2.材料应真实、准确,无虚假、误导性信息。
(三)申请事项内容和理由符合法定条件:
1.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即应急预案备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申请理由应充分、合理,能够说明为什么需要备案以及备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申请材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以上文件的形式、份数、类型、示例表格和空白表格等内容均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搜索办理事项跳转到办事指南获取。
四、申请流程
(一)前期准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施行的具体方式,准备好需要的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在线上平台或者线下窗口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等待受理。
(三)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四)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结论并提出具体理由;审查通过的进入核准环节。
(五)核准: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
(六)办结:根据核准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五、申请常见问题
Q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有哪几类?
A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Q2、应急预案需要在什么时间备案?向什么部门备案?
A2、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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