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就其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申请退税。《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率调整通知》等文件,也都是出口退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退税材料
(一)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二)出口销售发票:出口销售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三)进货发票:进货发票用于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等信息,是划分和计算进货费用的重要依据。
(四)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出口企业已经收到外汇货款,是出口退税的必要材料之一。
(五)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对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且以到岸价(CIF)结算的,需要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六)进料加工业务相关材料: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信息。
(七)产品征税证明:证明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八)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证明出口企业已经完成了外汇核销手续,是出口退税的必要条件之一。
(九)其他与出口退税有关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与出口退税相关的证明材料。
(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生产企业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上提交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
三、退税流程
(一)前期准备与登记
1. 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生产型企业首先需要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这是进行出口业务的基础。
2. 出口退税登记:企业应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发生**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后十五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二)出口业务操作
1. 取得报关单退税联:财务人员需要在电子口岸打印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联,这是退税申报的重要依据。
2. 收齐备案单证:业务人员需要收集并整理齐全相关的备案单证,如出口合同、出口发票、装箱单等,并交于财务部门。
3. 增值税进项勾选确认:财务部门需要对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勾选确认,确保进项税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确认收入并开出口发票:财务部门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确认收入,并开具出口发票。
(三)退税申报与审核
1. 计算免抵退税额:财务部门需要根据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和税法规定,计算应退的免抵退税额。
2. 增值税申报:企业需要按时完成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3. 电子口岸下载报关单并导入退税系统:财务部门需要从电子口岸下载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并将其导入电子税务局的退税系统中。
4. 退税申报录入与正式申报:在退税系统中录入退税申报信息,并进行正式申报。
5. 等待退税款到账:退税申报提交后,企业需要等待税务局的审核以及退税款的到账。
四、常见问题
Q1、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A1、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
(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
(二)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此时,无免抵税额
Q2、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开什么发票?
A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出口货物退(免)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发票;运输费、保险费等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