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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首单“第三国采购货物”业务落地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596

海南自贸港首单“第三国采购货物”业务落地
助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

海南日报海口825日讯(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徐婕)为满足市场主体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需求,近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支持和指导下,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为某企业办理了海南自贸港首单“第三国采购货物”跨境支付业务。这是海南日报记者825日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的。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不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等。

“第三国采购货物”是指我国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国家或地区建设项目时,从第三国采购设备、物资用于项目建设,相关设备、物资不进入我国境内,直接运至境外工程所在地,但采购货款从境内支付。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发布后,梳理摸排市场主体需求,了解到我省一“走出去”企业因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设,需向赞比亚供应商预付工程材料采购款,采购的物资用于刚果()某工程项目,相关物资不经过我国境内,直接从赞比亚运至刚果()工程所在地的业务情况后,认真落实“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并向省外汇局请教解决方案。在省外汇局的指导下,成功为企业办理了海南自贸港的首笔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采购货物”业务。

该笔业务的落地,丰富了海南自贸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类型。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将继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发挥品牌优势,做大、做优、做强贸易金融,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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